网镜

谢益辉 2023-01-02 [小说]

存放在一个人脑海中的每场告别,其实都是在告别同一个人。

沈霄不会料到,三百六十四天后,他的脑海中又将存放一场告别。

羽毛球场上只剩下沈霄和安续泽,其他人都已经陆陆续续打累离开。沈霄像打高尔夫一样,转体用正手发了一个后场球。安续泽立起持拍的右臂,同时拉开左臂,蹬步侧身后撤,回击出一个对角高远球。

球以四十五度角从拍子上弹射出去,不到两秒就飞到了沈霄的右后场的上方,然后失去动力,原本高昂的球头改变方向,开始冲下急坠。

高远球这种本来没有进攻性的球路,对新手来说依然有些挑战。还没看清,它就已飞过头顶;更难的是它会垂直坠落,让人借不到反弹的力去打它。

快乐之所以叫快乐,就是它飞太快。等到下坠时,往往乏力挽回。

虽然沈霄的球技水平很业余,但接高远球还是轻而易举的。他撤到右后场,抡拍砸出一记直线杀球,不过不够靠边线。安续泽转身伸出反拍,借力把球挡到了对面的网前。

羽毛球最具吸引力的技术莫过于杀球。随着清脆的鞭打声,球像子弹一般飙向对面场地,要么直接打穿对方,要么陷对方于被动而被下一拍打穿。然而,杀球也有明显的风险:杀得快,就意味着对方会回得快、留给自己的回应时间短。若控制不好节奏与连贯,那么付出越多,自伤越大。正应了那句“当人对幸福的憧憬过于急切时,痛苦就在人的心灵深处升起”。

去年今时此场中,安续泽的后场高远球都还拉不到位。这一年来,他的基本功、进攻、防守都有明显的进步。就在几周前,他竟然显露出反拍杀球的苗头,令沈霄暗自惊喜,心想终于培养出了一个称心的对手,自己的三脚猫功夫都被他一样样学了去。这感觉似曾相识。

八年前,他在球场偶遇一个名叫易昕的小学生。这位初学羽毛球的小朋友,被沈霄各种花哨滑稽的打球动作吸引,五分钟内便从他那里模仿学到了颠锅式的网前搓球。二人球场初次相逢,光是在网前炒菜都炒了百十个来回。小朋友话很少,只是羞涩地笑,和沈霄混熟后开始展现出各种顽皮。沈霄感觉球网像一面镜子,他看到了自己无言赧笑的童年。可惜两年后,小昕父母离异,他随妈妈搬家去了外省。临走前,沈霄想送小昕一支球拍,但被妈妈婉言谢绝。

他目送那辆黄色的车带走了自己,在暮色中渐渐变成一团模糊的灰点。

沈霄想,小朋友现在该上大学了吧,不知他是否还打球,是否还记得这位怪叔叔,是否还记得网前翻滚的那颗球。

安续泽回挡沈霄的杀球,让沈霄感到很被动。他从后场冲刺到前场时,球已经快落地,他没有了发力空间,只好在低手位切回一个近网球。这有些出乎安续泽的意外,他正欲后撤,见状只能回到网前将球猛地挑向后场。

停在前场提防网前球的沈霄见球已飞远,倒也不急,因为球很高,落下还需要几秒。他先悠闲地往后场走了几步,然后小跑过去,背对球网,确认一眼球并没有出界,在球落地前一瞬把它从两腿之间向后急抽过去。这是沈霄的招牌花式动作。要是不熟的球友,可能会以为沈霄已经放弃,而被抽个猝不及防,不过安续泽已经见过很多次,不会轻易被这个花招打蒙。

沈霄手劲有限,这个抽球只能抽到对面的半场,其实他也只是垂死挣扎一把,一般没打算下一拍还能接上,因为半场球给对手太多一锤定音的可能性。安续泽没去扑杀也没拦吊,大概是体谅一下这球能回过来不容易。他轻点了一个长杀,特意把球打到沈霄的近前。转过身来的沈霄用反拍顶出一个后场高球,终于摆脱了险境,开始了新一轮的来回攻防。

去年沈霄第一次在这里见到安续泽时,刚开口自我介绍,安续泽便说:“我认识你,四年前在另一个场馆打球时见过。”沈霄想了半天,脑子里也没搜刮出任何印象。不过很快沈霄便发现了安续泽最大的优点:耐力超常。沈霄对球友的球技毫不挑剔,但这些年遇到的绝大多数球友都太不耐打。大家总是打两小时就纷纷退场,留下他独自慨叹“一个能打的都没有”,因为他的体力余额还有两小时。安续泽来后,这余额总算能用上了。这两位自称老年人的中年人,一大早就到球场,往往一直打到午后才饿着肚子尽兴离开。

刚开始时,借着安续泽发力还不太强、不能把球打得特别靠后的机会,沈霄猛练了一阵中后场杀球,杀得一地鹅毛小雪,也曾一周内打断两把拍子的线。后来他觉得正手杀够了,就索性故意多靠右站,把来球让到左侧,练习转身用反拍去杀。安续泽惊奇的表情让沈霄有些小得意,仿佛自己已练成陶菲克的神功。

有些球友会带着小孩去球馆,但小孩们自己玩一会儿就要来拖爸爸妈妈的后腿。为了最大化利用场上有限的劳动力,沈霄只好发挥自己的另一项专长:经常在家做一些麻花之类的零食带去安抚小孩们,让他们尽量不要来场上捣乱。偶尔这些零食也会分给大人们尝尝,包括安续泽。原来他也喜欢咸麻花。

今天的这一分单打,来回大约二十拍,最终以安续泽的一记吊球结束战斗。

吊球甚至比杀球还难防,因为它很意外,让人以为球在朝自己这边飞来,马上又眼睁睁看球过网急坠,而自己脚下却像被粘住;不及动弹,球已落地。

“国庆节后我要搬家了。”两局比赛结束后,安续泽说:“下周我要打理家里的物品,就不来了,所以今天是我最后一次在这里打球。”

“啊?要走了?这么突然?”沈霄仿佛又被放了个吊球。

“是啊,我自己佛系,住哪里都无所谓,但家里人希望去大城市发展,我就跟着去吧。对了,你不是说喜欢下厨么,我今天给你带了个高压锅。我们家买了都没用过,我老婆总怕它不安全。一会儿你去我车上把它抱走吧。”

沈霄有个朋友们都不能理解的怪毛病,那就是他一直不喜欢别人送他东西。作为坚定的断舍离派,他几乎没什么物质需求,也不喜欢家里的空间被一堆用不上的东西占着。

好巧不巧,沈霄常用的高压锅两个月前坏了,他正考虑着新买一个。难得有一次别人送东西能正好送到他心坎上。

中午十二点半,沈霄跟着安续泽去车上取了锅。两人握手告别。

“一路平安!将来要是出差到这里,再找我打球。”沈霄心里同时叹口气:这里再无人与我同销万古球,以后又得无奈提前两小时回家了。

“好嘞!再见!”安续泽依旧那样和善地笑着,挥挥手。

沈霄钻进自己的车,思索了一刻是否请他过两天来家吃顿散伙饭、尝尝自己的手艺,最后决定作罢。天下没有不散的球局,而醉别比醒别更伤神。

他目送那辆蓝色的车带走了自己,在暮色中渐渐变成一团模糊的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