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读(八):山长水阔知何处

谢益辉 2022-12-31

  1. 三书点评晏几道的一句“欲写彩笺书别怨,泪痕早已先书满”与他爹晏殊的“欲寄彩笺兼尺素,山长水阔知何处?”相比起来境界差远了,因为诗词不能写得太满太直。说得很有道理。诗词之美,在于掩卷后还能引人回味其中未尽之言、未遂之愿、未了之情。

    同一篇文章中,还有韦庄的一句“人寂寂,叶纷纷,才睡依前梦见君”。这首《天仙子》本是描述一幅静态画面,而末尾“依前”一个词,顿时将画面解压缩、像拉手风琴一样拉长变成了一串记忆。前文中引了李煜的“愁恨年年长相似”,而这里其实也是“思君夜夜长相似”,而且是刚入睡就梦见。

  2. 数年来我一直想弄明白李叔同为什么出家,但这个谜大概是永远也无法解开的。丰子恺的解释是他的“人生欲”极强、一直想爬到更高的楼层,因为楼下无法满足他的精神需求。关于他本人的说辞,我读了他的书信集之后只在他给学生刘质平的信中找到一句“不佞近耽空寂,厌弃人事”,然后他就说要遁入空门了。若看他的前半生,那是何等绚烂丰满,完全看不出这样一个生动的人会走向青灯古佛。现如今,我疑心他可能是个过度敏感之人,有着田馥甄歌中所唱的“最细的神经”。心太敏感的人,可能会有一种自闭症的症状,觉得世事无比嘈杂。普通人耳中的风声雨声谈话声,在他耳中可能都是钟鼓雷鸣;心中偶然泛起一丝情绪,也容易变成滔天巨浪。比如就算他出家多年后已是得道高僧,而听人讲法、忽念及多年前过世的母亲,却依然能当众大哭。我一直觉得他与贾宝玉有些相似之处,生命里都有一种极致的痴念,将他们引向空门。

    弘一法师对日常生活的苦与乐已经没有了分别心,世间没有他认为不好的东西。达到这种境界的人,如今我也是终于见到了一位,不由拜服。

    为什么有人会选择仿佛自虐一般地修苦行?以前我也不太明白,现在有些明白了。一切都是为了追求心灵的自由,正所谓无欲则刚。不过追求自由倒也并非一定要断绝欲望,而是至少要能控制欲望,否则时常遭受欲望的反噬,人则无法自由。吃透了苦,期望也就降到了最低,于是再看世间时便“什么都好”了。

    最容易勾引人心的欲望是那种与自己能力不匹配的欲望。查理芒格讲:要得到你想要的某样东西,最可靠的办法是让你自己配得起它。而人往往高估自己、也常存侥幸心理,以为自己总应该得到什么,而不省察自身缺陷与过失。去年读到弘一的一句话,便是很好的反省:

    人生最不幸处,是偶有一失言,而祸不及;偶一失谋,而事幸成;偶一恣行,而获小利。后乃视为故常,而恬不为意。则莫大之患,由此生矣。

    但我依旧有一事一直不解,就是佛门人士对医学的拒绝。弘一大病,不就医;另一个例子是陈晓旭,患癌也拒绝就医。修苦行需要到这个程度吗?若为了弘法,难道不应该先保住自己的生命吗?

  3. 说到陈晓旭,她 14 岁写的《我是一朵柳絮》也许早就预示了她不属于红尘俗世。她心中的家,并不在人间。

    我是一朵柳絮,
    长大在美丽的春天里,
    因为父母过早地把我遗弃,
    我便和春风结成了知己。

    我是一朵柳絮,
    不要问我的家在哪里,
    愿春风把我吹送到天涯海角,
    我要给大地的角落带去春的消息。

    我是一朵柳絮,
    生来无忧又无虑,
    我的爸爸是广阔的天空,
    我的妈妈是无垠的大地。

    她关于拍摄红楼梦的回忆录《梦里三年》里不时流露出忧郁的诗人气质,有一段写得像阿桑《叶子》中的狂欢与孤单:

    不知你是否有这样的时候,在喧闹的人群中,在灯火辉煌的舞会上,在最欢乐的时候,突然会感到一阵冰冷的孤独。这种孤独是那么可怕,那么神秘,仿佛掉进了无底的深渊,仿佛把一切都失落了……

    我时常想,忧郁是先天还是后天形成的呢。

  4. 每年诺奖出来后总是会刷屏几天。我读了关于埃尔诺的一篇文章,并没有什么宏观方面的感想,毕竟我对她不熟、对她的写作体裁和风格都不熟。我有感想的只在一个微小的地方,就是她母亲当年对邻居说自己的女儿配得上任何人,这种在青少年成长期受到的肯定会给人一生的力量(就像我初三的化学老师突然点名肯定我一样)。相比之下,她父亲则有些畏缩和自卑。这可以理解,但长期生活在有强迫症的家人的阴影里,实在是太压抑和束缚人性。是的,我相信她父亲是希望女儿能爬到更高的阶层、过得更好,但他如何知道那不是他一厢情愿的想象呢,以及他是否能感知到被他良好心愿遮蔽的女儿的痛苦呢。古往今来世上多数父母大概也都是这样吧。

  5. 在不确定的时代,用理性的思考去对抗群体的疯狂》一文的开头引了一个很有意思的故事:

    (大流士)担任波斯国王的时候,他召见了统治下的一些希腊人,问付给他们多少钱他们才愿意吃掉自己父亲的遗体。他们回答说,无论给多少钱都不可能做这种事情。然后,当着希腊人的面,大流士又把印度卡拉提亚人(他们愿意吃掉自己双亲的遗体)召来,借助翻译问,付给他们多少钱他们才愿意焚烧自己父母的遗体。这些印度人惊恐地大叫起来,不允许大流士提这么可怕的事情。

    对照这个故事,我们不妨时常想一想,我们脑子里那些坚信不疑的观念以及我们对别人不同观念的强烈抗拒或恐惧是怎么来的。

    文中还有两句有趣的引言,一句带有一些讽刺意味但同时又很真实:

    没有什么比看到朋友发财更干扰一个人的幸福感和判断力的了。

    这就是为什么我苦劝某些焦虑症患者不要看微信朋友圈的原因。有时候我跟朋友们开玩笑说,要把国民幸福感提升一倍甚至好几倍很简单——只要把微信群和朋友圈这两样东西禁掉就好了,因为这两个地方就是肥沃的非理性孳生地。

    另一句很有智慧:

    检验一流智力的标准,就是在头脑中同时存在两种相反的想法但仍保持行动能力。

  6. 上一句让我想起一位老师在课堂上用一种所谓“结构化学术争论”的办法让学生讨论一个话题。大意是:把学生分成四人组,组内两人研读正方材料、两人研读反方材料,然后各自输出己方的观点、辩论;然后再交换一下,站到对方的立场上来辩论;最后对全班总结陈词。这听起来倒是个不错的训练。底下有位读者留言说这种辩论让他想起来他高中时的辩论而感到不适,因为那时的辩论更多像是诡辩术而不是通过辩论让双方的思维更加开阔。

  7. 技术进步解放了我们什么呢?或者说,技术进步到底是在解放我们还是在禁锢我们?这是我近两年一直在想的问题。简单的逻辑是这样:技术进步带来更高的效率,更高的效率促使人心有更强的欲求,更强的欲求带来更多的任务,从而尽管有高效工具的辅助,人也根本无法停止劳作。如果第二环得不到有效的控制,那么我预言我们的精神世界迟早会从焦虑走向崩溃。就比如微信让人可以更快地沟通,但如果老板不能停止他周末或晚上在微信上向你指派加班任务的手,那么你们其实就是被捆绑在这一列信息高速列车上一起驶下悬崖——在你们某一人或双方精力都被榨干的那一刻。

  8. 《自然》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有意思的论文讲人的“加法倾向”。也就是说,解决问题的时候我们会倾向于做加法,哪怕减法更有效。这会让人错失一些简单的解决方案。比如一件放不稳的乐高作品,减掉几块乐高就可以稳,但人们会倾向于添加更多的乐高块让它变稳定。这种加法思维在如今的消费主义时代简直是太普遍了。我笑而不语地看辛苦的家长们给孩子报一大堆班(万一孩子是个什么天才呢)而浪费掉自己无数的时间、或是有志于锻炼的朋友首先考虑的是买什么健身器材(万一好用呢)而不是怎样能坚持、或是作 CSS 茧自缚的人们学习用另一层 SCSS/SASS 茧子包裹自己的网页而不是是更多考虑网页想传达的信息是什么(我从不用 SCSS 就是因为我觉得它会勾引我把网页结构搞复杂),还有发文必配无关图、而发新闻必配视频(哪怕视频就十秒钟、里面就一幅照片配两句静态文字)等迷惑现象,都指示着这是一个舍本逐末的疯狂加法时代。

    这篇良心论文后面附了数据和 R 代码,感兴趣的同学们不妨试试重复分析。

    吴军也说减法比加法重要,同时也要善用乘法。唯独加法是不受待见的算法。

    日本畅销书作家山下英子在《断舍离》一书中给了一个很清晰的原则:你想过什么样的生活,就保留相应的东西,放弃那些和你心目中的生活无关的东西,因为你实际上不需要它们。

    我感觉可能有些人只是没有想清楚,什么才是心目中的生活,所以会不断幻想“万一会变得更好的生活”。因为有这个“万一”的存在,所以就不断做加法、做一万次加法、期待成功一次。总有一天,会蓦然回首发现那人早在灯火阑珊处。

  9. 詹姆斯邦德(007)的创造者弗莱明于 1963 年谈如何创作惊悚小说,关键就是要让读者欲罢不能地要翻到下一页。这篇文章的风格很痞,但作者似乎是个诚实的痞子。比如他有些揶揄他那个作家亲戚,说他们文学家的目标都很高大,而直白地承认自己写作的动机是享乐和发财。

    惊悚小说不能让读者停下来思考或回想,语言要简单直白,不能像其它文学作品那样长篇累牍地写景状物或酝酿诗意。

    选材的时候要考虑什么东西能刺激读者的五感,比如为角色点餐需要能刺激读者的味蕾。是让角色吃披萨,还是螺蛳粉或酸辣汤,就凭你此刻嘴里的口水量而定;吃完了油叽叽的黄油炒鸡蛋后,是喝一瓶农夫山泉还是一大杯黑咖啡,你回忆一下解腻的效果就知道了。

    情节都可以虚构,但也是基于真实生活的。在虚构的情节中不断安置真实生活中的物品,可以让读者沉浸在真实的想象中。另外,弗莱明的特工经历也被改编进了他的小说,尽管有些经历让人感到难以置信(比如那个酷刑,也是真实存在的)。

    作者承认他面对几百张白纸时,也会觉得填满它们有些难。怎么破?他说他首先需要创造一个真空的环境,然后只好创造点儿什么东西来填充这个真空。他在牙买加造了一栋小房子,前六年里,每年都去玩两个月,然后他感到不安的大事来了:他要结婚了。为了对抗结婚的不安,他开始写小说。之后他每年写一本,都是在牙买加度假时写的。如果没有这种条件,他说另一个选择是旅馆的房间,那里可以让人与世隔绝,而不得不做些什么事情填补空虚的心灵以及空虚的口袋(如果缺钱花,那么就会写得更快)。

    他的写作都是一气呵成,写的时候不回头看;一边写一边回头看的话,会因为种种明显的问题而产生自我怀疑,从而推不动进度。他每天上午写三小时,晚上写一小时;一天写两千词,六周写完一本。

    谈到写小说的回报,他说首先是财富,但小说本身赚不了几个钱,而把版权卖去拍电影能赚大钱。成为成功的作家之后,你不需要时刻工作,而是可以带着脑子里的办公室四处溜达,让你可以更好地观察周围的世界。一双观察眼,大概是写作带给人的最大福利(即使是创作惊悚小说的人)。这一点,我也深以为然。写,会让我更细致地观察和思考生活。

    读了这篇文章,我依然对创作小说感到乏力。每次提笔,总感觉就像在玻璃橱里抓娃娃一样,一双手抓不起那个主题。我难以想象出足以支撑长篇小说的材料,可能是我的人生经历还是单薄了点吧。从另一方面来说,我其实也不是很有兴趣写那种“让读者欲罢不能”的充满悬念和张力的小说,我估计那也成不了我的强项。

  10. 从张大春的《小说稗类》中了解到老舍有篇文章叫《我是怎样写短篇小说的》,这文章的开头似乎也有那么一丝可爱的傲娇在里面。老舍最开始是直接写长篇的,没有写短篇的经验。这很有意思。他说长篇可以有偷手,而短篇的要求则更高。写的字数越多,挣的稿费也越多。他坦言,避免饿死是写作的一个动机。谈材料来源:

    一、自己的经验或亲眼看见的人与事。二、听人家说的故事。三、摹仿别人的作品。四、先有了个观念而后去撰构人与事。

    有些短篇是用长篇预备材料写的:

    用长材料写短篇并不吃亏,因为要从够写十几万字的事实中提出一段来,当然是提出那最好的一段。这就是楞吃仙桃一口,不吃烂杏一筐了。

    主张选取平凡而非复杂惊奇的故事,并且创造人物优先于故事:

    依着上述的原则去选择故事,我们应该选择复杂惊奇的故事呢,还是简单平凡的呢?据我看,应当先选取简单平凡的。故事简单,人物自然不会很多,把一两个人物写好,当然是比写二三十个人而没有一个成功的强多了。写一篇小说,假如写者不善描写风景,就满可以不写风景,不长于写对话,就满可以少写对话;可是人物是必不可缺少的,没有人便没有事,也就没有了小说。创造人物是小说家的第一项任务。把一件复杂热闹的事写得很清楚,而没有创造出人来,那至多也不过是一篇优秀的报告,并不能成为小说。因此,我说,应当先写简单的故事,好多注意到人物的创造。试看,世界上要属英国狄更斯的小说的穿插最复杂了吧,可是有谁读过之后能记得那些勾心斗角的故事呢?狄更斯到今天还有很多的读者,还被推崇为伟大的作家,难道是因为他的故事复杂吗?不!

    他创造出许多的人哪!他的人物正如同我们的李逵、武松、黛玉、宝钗,都成为永远不朽的了。注意到人物的创造是件最上算的事。

    为什么要选取平凡的故事呢?故事的惊奇是一种炫弄,往往使人专注意故事本身的刺激性,而忽略了故事与人生有关系。这样的故事在一时也许很好玩,可是过一会儿便索然无味了。试看,在英美一年要出多少本侦探小说,哪一本里没有个惊心动魄的故事呢?可是有几本这样的小说成为真正的文艺的作品呢?这种惊心动魄是大锣大鼓的刺激,而不是使人三月不知肉味的感动。小说是要感动,不要虚浮的刺激。因此,第一:故事的惊奇,不如人与事的亲切;第二:故事的出奇,不如有深长的意味。假若我们能由一件平凡的故事中,看出他特有的意义,则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它便具有很大的感动力,能引起普遍的同情心。小说是对人生的解释,只有这解释才能使小说成为社会的指导者。

    也只有这解释才能把小说从低级趣味中解救出来。【……】所以我说,我们应先选取平凡的故事,因为这足以使我们对事事注意,而养成对事事都探求其隐藏着的真理的习惯。有了这个习惯,我们既可以不愁没有东西好写,而且可以免除了低级趣味。客观事实只是事实,其本身并不就是小说,详密的观察了那些事实,而后加以主观的判断,才是我们对人生的解释,才是我们对社会的指导,才是小说。对复杂与惊奇的故事应取保留的态度,假若我们在复杂之中找不出必然的一贯的道理,于惊奇中找不出近情合理的解释,我们最好不要动手,因为一存以热闹惊奇见胜的心,我们的趣味便低级了。再说,就是老手名家也往往吃亏在故事的穿插太乱、人物太多;即使部分上有极成功的地方,可是全体的不匀调,顾此失彼,还是劳而无功。

    如何将故事写得真切生动(上面几段我读了觉得如释重负,而下面几段又让我觉得重负重新上身):

    遇到一个故事,我们须亲自在那件事里旅行一次不要急着忙着去写。旅行过了,我们就能发现它有许多不圆满的地方,须由我们补充。同时,我们也感觉到其中有许多事情是我们不熟悉或不知道的。我们要述说一个英雄,却未必不教英雄的一把手枪给难住。那就该赶紧去设法明白手枪,别无办法。一个小说家是人生经验的百货店,货越充实,生意才越兴旺。

    旅行之后,看出哪里该添补,哪里该打听,我们还要再进一步,去认真的扮作故事中的人,设身处地的去想象每个人的一切。是的,我们所要写的也许是短短的一段事实。

    但是假若我们不能详知一切,我们要写的这一段便不能真切生动。在我们心中,已经替某人说过一千句话了,或者落笔时才能正确地用他的一句话代表出他来。有了极丰富的资料,深刻的认识,才能说到剪裁。我们知道十分,才能写出相当好的一分。小说是酒精,不是搀了水的酒。大至历史、民族、社会、文化,小至职业、相貌、习惯,都须想过,我们对一个人的描画才能简单而精确地写出,我们写的事必然是我们要写的人所能担负得起的,我们要写的人正是我们要写的事的必然的当事人。这样,我们的小说才能皮裹着肉,肉撑着皮,自然的相联,看不出虚构的痕迹。小说要完美如一朵鲜花,不要象二簧行头戏里的“富贵衣”。

    对于说话、风景,也都是如此。小说中人物的话语要一方面负着故事发展的责任,另一方面也是人格的表现——某个人遇到某种事必说某种话。这样,我们不必要什么惊奇的言语,而自然能动人。因为故事中的对话是本着我们自己的及我们对人的精密观察的,再加上我们对这故事中人物的多方面想象的结晶。我们替他说一句话,正象社会上某种人遇到某种事必然说的那一句。这样的一句话,有时候是极平凡的,而永远是动人的。我们写风景也并不是专为了美,而是为加重故事的情调,风景是故事的衣装,正好似寡妇穿青衣,少女穿红裤,我们的风景要与故事人物相配备——使悲欢离合各得其动心的场所。小说中一草一木一虫一鸟都须有它的存在的意义。一个迷信神鬼的人,听了一声鸦啼,便要不快。一个多感的人看见一片落叶,便要落泪。明乎此,我们才能随时随地的搜取材料,准备应用。当描写的时候,才能大至人生的意义,小至一虫一蝶,随手拾来,皆成妙趣。

  11. 马克吐温说当你发现你站在大多数的一边时,那么你就该反省了:

    Whenever you find that you are on the side of the majority, it is time to pause and reflect.

    这让我想起蔡依林说的“在任何情况我都可能成为某种少数”;是的,每个人都可能在某个维度下成为少数。在多数与少数的问题上,我是相当倔强的,绝不会仅仅因为我是少数派就心虚或投降,因为真理绝不是由人数决定的。白先勇在《树犹如此》中有一封写给阿青的信,其中他说道:

    我要你知道,你这一生的路都不会好走,因为这个社会不是为你少数人设计的,社会上的礼法、习俗、道德,都是为了大多数而立。因此、你日后遭受到的歧视、讪笑,甚至侮辱,都可预料得到,因为社会上一般人,对少数异己难免有排斥惧畏的倾向。

    小至个人,大至国家(如俄乌战争),永远都在站队、试图以多数压倒少数。可是有用吗?世上不会有永远的多数或少数。

  12. 辛弃疾的《一剪梅 · 中秋无月》应该是我读过的最具有音乐性的一首词了,我喜欢它远胜于《黄昏的和歌》。稼轩借回环复沓的形式,很好地抒发了挥之不散的惆怅:

    忆对中秋丹桂丛,花也杯中,月也杯中。
    今宵楼上一樽同,云湿纱窗,雨湿纱窗。
    浑欲乘风问化工,路也难通,信也难通。
    满堂唯有烛花红,歌且从容,杯且从容。

    不过为何偏偏第二句不押韵呢?莫非稼轩像我一样调皮还是说古汉语中“窗”的读法其实是押韵的?虽然我反对完美主义,也不认为押韵是必须的,但此处要是能压上,词会更加浑然一体吧。我斗胆建议把“湿纱窗”换成“遮苍穹”。这样除了押韵的效果,还能把视线往天上转移,带起下一句上天,更有连贯性。不知稼轩兄你怎么看?

    忆对中秋丹桂丛,花也杯中,月也杯中。
    今宵楼上一樽同,云遮苍穹,雨遮苍穹。
    浑欲乘风问化工,路也难通,信也难通。
    满堂唯有烛花红,歌且从容,杯且从容。

    三书点评“生存的缺憾,或多或少,可借由文学之美来修复弥补”,大概多数走上文学不归路的人都是出于这种动机吧?同一篇文章中三书点评苏轼那首中秋《西江月》也很在理:旷达的人并非不动感情,不动感情的是麻瓜;旷达首先是不自欺,再超越自己。

  13. 古人说“修辞立其诚”,奥威尔也这样说。这篇评论陶渊明的文章很有意思:太妙的文字意味着某种“算计”(见南山还是望南山?)、含蓄像是一种“饥饿营销”、“人籁”会流行一时而“天籁”会传世。

  14. 未读邮件几十封,没有一封是写给我的》这标题也够戳心的。是啊,现在我们的收件箱里邮件很多,信件很少。我想起那个遥远的雅虎电邮时代,收件箱里几乎全都是个人信件。雅虎电邮我从 02 年用到 05 年,不知道收发了多少信。到 05 年 Gmail 开始公测时,是邀请制的,也就是需要由已有账户的人发邀请码才能注册,我让同学给我发了一个注册上了。05 年 5 月 29 日晚上 6 点 35 分,我发出了我的第一封 Gmail 邮件,喊几位师弟来捣鼓学院网站,这似乎不是个好兆头。后来邮箱也就越来越多的公事、杂事,渐渐失去了温度。

    现在邮件早已经被微信取代。文中说的一个现象很有代表性:你给别人发封邮件,别人用微信回复你说收到。微信消息多了之后,微信也渐渐失去了温度。

    我高中阶段写的东西都在高考结束后的那天被一个不认识的人从我的寝室床上搬走卖了,我一直觉得有点可惜。而当年雅虎中国电邮服务关闭时,我居然也完全没想去备份邮件,所以从大一到大三写的信件也都丢失了(只备份了很少几封)。我有文字记录的人生便只能从 2005 年开始了(正好也是这一年开始写博客)。不过丢了就丢了吧,记忆太多的话脑袋也装不下。就算最早的旧邮件只到 05 年,偶尔翻翻也挺有意思,比如我发现了 05 年 7 月和小马以及差差组队写的一份作业,内容是关于数一棵雪松的松针的。如今我把这份作业重新发给小马,小马说:我蹭你的作业可以理解,为啥差差也在我们队里?说实话我也不记得为啥了,然后我发给差差看她记不记得当年她这么厉害她家里人知不知道,差差说:我也忘了原来我们当年那么厉害,记得发给小马!

    我们都被忘了
    都被忘了很久
    时间就是一段路的小偷

    我的防盗门还是很牢固的,就算记忆被偷走,十八年后还是可以找回来。

    文中提到《第一次的亲密接触》,我本来没看过,但因为最近(这句话是几个月后补注的)第二次看它被重提,于是也翻了一下,有点意思。两年前我看迅哥儿小说时,意识到他的主角的结局好像总是死亡。于是我总在想,要是不把角色写死,可否写出更有力量的悲剧呢?

    不管怎样,邮件或文字的方式会过滤掉面谈时的动作、表情等附加元素,这难说是好还是坏,但总归是一种很特别的交流方式。

  15. 乌格雷西奇也慨叹我们丢失了长信:

    乌格雷西奇并不是一个对于现代世界一直充满抵触的人。在人们还用笔写书稿的世纪,乌格雷西奇在 16 岁的时候就学会了使用打字机并购买了一台使用,随后电脑开始普及,乌格雷西奇也拥有了一台电脑来进行创作。直到网络信息时代的到来以及手机的普及,才让乌格雷西奇对现代世界产生了抵触。因为后者完全改变了语言的存在方式,曾经,人们会给朋友写很长的信,后来会变成邮件,但现代,替代了这些的是几个简单的表情、俚语缩写等等,在乌格雷西奇看来,这是对语言本身的毁灭性打击。

  16. 怎样的休假是真正的休息?很简单,就看你是主动休闲还是被动休闲。刷手机看似主动休闲,实际上是被动,因为你刷的那些内容并非你自己选的。我自己感到比较充分的休息,往往是废寝忘食地写东西;看似很累,但那种心流从早晨到深夜持续几天的感觉,是其它休闲方式都难以代替的。类似地,从早到晚做饭、甚至写代码,只要是我主动选择的,都是休息。阳光、沙滩、海浪仙人掌,对我来说反而会有些迷茫,当然我觉得偶尔那样忘却一切也挺好,只要别有太浓的商业气息就行。

  17. 魔鬼经济学有一期播客《我们对草坪的执念有多傻》。罗列一些看点:

    • 早年间,劳动人民后院的价值在于使用;如今后院的价值在于交易(买房卖房),“好看”的一块地更好买卖。
    • 美国人每年花费 600 亿美元在草坪产业上。
    • 每年用 20 万亿加仑水浇草坪(是可饮用的自来水),而全美国所有农作物用水量是 30 万亿加仑。
    • 加州比较缺水,洛杉矶市政府宁愿为市民买单,让他们安装水桶接雨水浇草坪,或把草换成抗旱的植物。
    • 高速公路中间和两边的绿化带面积保守估计有 1700 万英亩(7 万平方公里);为什么高速公路两边也要种草?最初是为了司机有地方休息,后来“路边必须有草”渐渐变成了所有人的“美观”预期。这些草坪也需要(交通部)维护,例如罗德岛的交通部每年需要给公路割草三到十次。能不能不割呢?联邦公路管理处的官员担心要是不割草,野草会侵略草地;而罗德岛大学的一位生物学家发现要是不割,那些侵略性植物也不会显著增殖。
    • 凯斯西储大学的一位教授说住宅草坪最大的问题是过度整治(施肥、除杂草、浇水等等)。他呼吁将割的草屑留在草坪上而不要扔垃圾桶(将养分留在草坪里)、建议不要浇水(枯黄的草皮只是不好看、并没有死)。有人问,要是消灭草坪产业,那么很多人会失业,怎么办?他说不光是美国,全世界都有一个大问题,就是无意义的狗屁工作(他的原话并没直接说狗屁工作,链接是我自己加的,他说的是无意义的工作)。
    • 佛罗里达一位“前院农民”(即:在院子里种菜的房主)一年可收两千磅红薯、卖两千多袋蔬菜沙拉、挣两三万美元。
    • 底下评论里有人还指出一点:草坪对授粉的昆虫(如蝴蝶、蜜蜂)来说就是“沙漠”,因为它不开花。

    草色好看吗?我觉得好看。值得这么大代价吗?我觉得不值:是谁规定了野草不比家草好看?而家草偏偏还如此脆弱、难伺候,要是不浇水施肥除杂草,它就死给你看!(美国)人类如此执着地去控制蒲公英不能长在草坪上,我大概是死都不能理解。有这时间、有这些钱、有这些人力,干点啥不好,为啥非跟蒲公英过不去。最初,人类改造大自然是为了生存、大家都有饭吃有房住,然而衣食足便知“荣辱”,房前屋后的空地也要开始折腾改造,绿油油、整齐齐的草坪成了荣辱的标志(财富和地位)。就像洪七公笑问很多世人自称英雄、但有几人敢吃蜈蚣一样,试问美帝英雄几人敢摆脱这种荣辱的标志?喜欢制造和输出英雄形象的美帝(超人、蜘蛛侠、钢铁侠、蝙蝠侠等等),要是啥时候造出一个专灭草坪的草坪侠,老子就连同过马路的老奶奶和你的英雄梦一起服。

    草坪与荣辱挂钩,只是近一百多年的事情,并非自古以来就有。若古人穿越到现在,非笑死不可:堂堂美帝,头号农作物竟然是人工草坪!草能吃咩?《科学美国人》上有篇文章详细介绍了美国人对草坪痴念的历史起源,可以向古人解释如今的草坪价值观是如何发展并渐渐被铭刻在美国人脑子里的。美国梦传递给全世界,很好、很励志,而美国白日梦呢,窃以为还是留给美国人自己去做吧,就别祸害世界人民了。

  18. 因为听到梁咏琪一首老歌《Amour》的缘故,阴差阳错读到卫报上一部同名电影的评论。文章是想提醒我们尽管这部电影大受好评,但安乐死依然是个需要更多思考的话题。不过我更多注意到的是中间一段关于主角老爷爷为何最后不堪忍受而杀死中风的妻子的解释,归结起来就是:不寻求外部帮助。他把自己和妻子一起隔绝在了家里,这里有他自己性格坚韧的因素,也有妻子因为中风后觉得自己不堪见人而拒绝社交生活的原因。所以这给我们的启示是,人不要总觉得自己很能扛(硬扛着付出到自己崩溃就晚了),也不要觉得自己会一辈子体面(老了、病了、丑了都要认命)。这电影也让我想起那句“久病床前无孝子”。再好心的人,心理也不会坚不可摧、也是会被一些事情磨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