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佛夜雨

谢益辉 2022-09-19 [小说]

淅淅沥沥,迷迷蒙蒙。我常常想,雨是什么。

一、密约之怯

二零一二年八月,我来到丹佛参加美国社会学协会的年会。协会将这一年的年会地点选在了丹佛会议中心,想必也是遵循多年的传统,让参会者有个旅游的好机会,以吸引更多人来参会。我对旅游没多大兴致,而且在业界工作数年后,几乎已经脱离学术界,但此前有位学姐邀请我和他们一起组织一个主题会场,我考虑到盐湖城离丹佛也不算远,就答应了她。我的另一个考虑是,我从科罗拉多州立大学毕业离开科州已是好几年,趁此机会回去看看也好,毕竟那是我待过最久的外乡。在过来的飞机上,我看着下面的落基山脉,不禁想起一句诗:无端更渡桑干水,却望并州是故乡。

我总是感叹诗句对人心意外而精准的打击。是啊,飞机穿越落基山时,我心里竟涌起一股“却望科州是故乡”的愁绪。毕竟这片土地承载过我的异乡求学生涯,承载过我最具活力的一段青春,承载过一些飘零的朋友们,也承载过一个注定错过的人。

半年前,我在会议网站上的日程表里搜索了一下,发现欣羽也要参会。于是我本来已经趋于平静的心又泛起了一圈波纹,说不清是惊喜,还是苦涩。谁知,前天晚上我再次搜索时,这一圈波纹突然掀起一股波澜。因为我发现,尽管我们的会场主题完全不同,但在这会议中心的成百上千间会议室中,她与我的报告竟然被安排在了同一天的相邻时段的同一间会议室。

在这之前,我本来在脑子里预想过与她在会场某处随机偶遇的情景,但不知她是否知道我也来参会,而且要在这几千人的会议上偶遇,可能性也并不大。我实在没料到,冥冥之中这场偶遇竟然早已成定局。这几年我的心绪一直黯淡,而每当这黯淡中出现一丝色彩时,那色彩几乎总是悲欣交集。我不知弘一法师临终时为何留下的是“悲欣交集”四个字,但我实在感知到了明暗情绪在我心中的永恒相伴相生。我不再有纯粹的欣喜,也没有纯粹的悲伤。

遇到她该说些什么呢?……

我又想起一次并非偶遇的“偶遇”。那是我毕业那年,我们全家去红岩公园的剧场听音乐会。因为娃吵闹着坐不住,我只好起身带他四处走走。我知道欣羽和她的朋友们也在这剧场,但不知他们在什么位置。我抱着娃沿着台阶走到半山腰时,听到前面有熟悉的嘻嘻哈哈声。那群人正是他们,人手一根冰激凌,聚在一棵柏树下正聊得起劲。很快他们也发现了我,齐声叫“马学长好”,欣羽还冲着娃顽皮地补了一声“小少爷好”。他们与我寒暄了几句,然后问了我们坐的位置,我就继续遛娃去了。临走我跟他们开玩笑说,一会儿我们再在下面假装偶遇吧。等我走了一圈回到我们的座位,他们果然已经聚在了那里。我故作吃惊地说:“哟,这么巧,原来你们也在这里!”他们也都配合着我的表演,嘻嘻哈哈说是啊是啊,没想到这么巧。

原来你也在这里。它的上一句是,爱是天时地利的迷信。

不过那时我太年轻,没去想过什么迷信。只是觉得嘻嘻哈哈有点好玩,仅此而已……

一大早我就从下榻的希尔顿酒店走到会场,找到 208 号会议室后,我便在附近的楼梯上坐下,拿出笔记本电脑把我一会儿的报告再过一遍。到了九点,我想着她的会场已经开始,不妨去看看吧。结果我走到门口,发现主持人很好心地把两扇门关了起来。我本以为可以像别的会场一样,从敞开的后门走进去,不料在这里吃了闭门羹。我担心此刻推门进去会被太多人注意到,也不太想被她发现,免得影响她的报告。见外面走道上没什么人,我便从门缝往里瞅了一眼。

她是这个会场的第一位报告人,现在已经在台上开讲。五年不见,她的气质变成熟了。以前披散在两边的长发现在梳了上去,在耳后挽得整整齐齐,从而露出了全部的脸,似乎更加白皙,显得人很精神。身着正装,也有了职业气息。只有脖颈上依旧挂着当年那串玉珠,让我从她讲报告时那严肃认真的表情下又听见了顽皮的嘻嘻哈哈。

看完一眼后,我回到原先坐的地方,继续准备自己的报告。等到十点半,我再次来到 208 号会议室。此时门已经打开,但五位报告人依旧在台上回答听众的提问。我在后排随意选了个位置坐下来。说来我还是第一次听她讲英语。口语讲得还真不赖,我心想。她笑眼盈盈地朝台下寻找下一位提问的听众时,突然看到了我。这一瞬,她小吃了一惊,便继续把目光扫到了别处。而此刻,我一直交集的悲与欣,悲也消失了一瞬。

昨天下午,我去见了一位出版社编辑,凭着私交从他那里弄到一本签名书,作者是大名鼎鼎的金盖瑞教授。以前欣羽提起这位教授时曾露出满眼的崇拜,所以这书便是我随手备的一份小礼。等到这个会场结束,我穿过人流到前排,正要和她打招呼,突然旁边杀出来另一位学妹。我只好脱口而出:“哟,这么巧,原来你们也在这里!”她们又是一阵嘻嘻哈哈,然后简单聊了两句,就匆匆离开了,于是我的书也没能送出去。

晚上我回到酒店,见时间尚早,房内也没有免费网络,便带着电脑下楼,到酒店大堂蹭网。我寻了一把沙发坐下,随意读读书、写写字打发时间。

酒店大堂一直有人进出,旋转门不停转啊转。在这进出的两条人流里,无论是亲子、夫妻、或是好友,经过这道门时都必须被切割为独立的个体,每个人站在单独一间旋转格子中,且只能按照门的转速行走,太快或太慢都会磕碰到玻璃。我已记不清自己是何时被放入了这样的人生旋转格子,跌跌撞撞、身不由己。迎面进入格子的人,就算再令人怦然心动,在隔着玻璃匆匆一瞥后,也只能顺着人流,很快消失在某条街道上或某个房间里。世人往往惋惜擦身而过,但在旋转门内,连擦身的可能都不会有。

我正在那儿呆坐着,有人走到我面前跟我打招呼。我摘下耳机抬头一看,是白天与我同场的一位演讲者。他恭维了我几句,便提出加一下领英联系人,然后便离开了。他走后我看了看他的领英档案,似乎是一位创业者,联系人极多。每次出来开会,我都会遇到很多人这样互加联系人,而我也越来越不喜欢这种浮浅的所谓社交。我不要那五百一千联系人,我只需要一个眼里有光的人。或者,更奢侈一些的话,一个笑眼盈盈的人。

可若是笑眼盈盈里的光是泪光呢?往事一幕幕浮上心头……

转眼已经快要十点,旋转门带进来的空气有些湿润了,窗外不知何时开始下起了小雨。丹佛这座城市很少下雨,一年之中晴天通常高达三百天。我听着淅淅沥沥的雨声,耳边回响起《雨点》的歌声:

寂静街中飘雨烟,恍见她风中再现
这暗影、纤影、背影,似擦亮雷电
来续半生挂念,来断半生的思念

我知道欣羽住在离这里不远的某个酒店,只是不知道是哪个。不然叫她出来散散步吧?我踌躇再三,依然迟疑不决究竟是叫还是不叫。我想,要是雨一直下不停就好了,这样她便有个理由拒绝。可是书还没给她,也不知接下来两天还能不能再相遇;而且这次萍聚一别,很可能就是永别了。

进退两难中,我心像烟雨一般迷蒙。

思来想去,我决定赌一把,而且是故意用对自己不利的方式赌一把——在一个唱歌网站上给她发了一条私信,而不是发手机短信或邮件,这样她及时看到的可能性会小很多。剩下的就交给天定吧。

二、离乡

零五年的夏天,我从科州州立大学社会学系毕业,随后搬到了盐湖城。从大学所在的科林斯堡出发去丹佛机场的那天,路上也罕见地下了一路雨,而我坐在机场巴士上看着前途漫天风雨,头一次觉得这一个半小时的车程竟是如此漫长。喉头涩涩,心头凉凉。一场新雨下进了我的心里,我才第一次发现,原来那里竟漏了个洞。

两边的小车陆续超了我们的巴士,让我产生一种错觉,仿佛我们的车在倒退。退吧,退吧。只要再退两年就好,我便可以及时堵上这个洞。

路上我又忆起两年前欣羽第一次来到科州的情景。她向同学们自我介绍、说出自己的名字后,大家便叽叽喳喳问了起来:“心雨?就是毛宁、杨钰莹唱的那个心雨吧?”“新雨?是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的那个咩?”“是毛主席孙子那个新宇么?”“是星语心愿那个星语吗?”“是世说新语的新语吗?”……

欣羽捂住嘴笑弯了腰。“都不是啦,是欣喜的欣,羽毛的羽。因为我妈妈以前是羽毛球运动员,所以给我取了这么个名字。”

我在一边听到羽毛球,心里一亮:太好了,我正一直缺人打球呢,看样子可能来了一位高手。因为有人提到了《心雨》这首歌,我脑子里闪过它的原唱,也就是退隐歌手李碧华。她在《心雨》中的眼睛是我见过的最动人的歌手眼睛。那双眼睛有时看着地面、有时看向半空,而从始至终都没看过镜头。清澈的眼波流转,唱尽这首歌的无助、无奈、忧伤、忧郁。

为什么总在那些飘雨的日子
深深地把你想起

两周后,欣羽便上了球场。她的球技不算顶尖,但发力水平不错,高远球能拉到后场,这就够了。她在场上跑动时总喜欢小跳着跑,像一只麻雀。羽毛球运动的一大有趣之处就在于它的意外性。每当打出一个意外的球,诸如吊球落到网带上滚网、假动作变线或花式接球,欣羽总是用招牌动作捂嘴乐一会儿。

秋去春来,到了第二年科州羽毛球联赛的日子,比赛定在丹佛的古德森运动中心举办。我像往年一样自己报名了男单,然后也与欣羽报了混双。同样像往年一样,以我这半吊子的水平,在男单第二轮就被淘汰了,而混双更惨,连第一轮都没过。欣羽感到有些抱歉,仿佛拖了我的后腿,但我毫不在意,因为我参加这比赛也不指望能赢几场,主要是过来观摩现场高手过招的。

到第二天下午四点多,比赛全部结束。欣羽看着领奖台上的高手们,笑着随口对我开玩笑说:“这可真是‘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溯洄从之,道阻且长’啊!估计到我们毕业滚蛋时也练不出足够的本事站到他们那里。”

我听罢,又是心头一亮,也开玩笑说:“你居然还记得《蒹葭》中的句子,我高中时最头疼的就是语文,我那叫‘所谓语文,在水一方’。背这些诗词对我来说才真是‘道阻且长’。”

欣羽说:“《蒹葭》只有几句循环重复的话而已,算很好记了。”说完,她便从“蒹葭苍苍,白露为霜”一口气背到了“溯游从之,宛在水中沚”,然后问:“怎样?还要不要再重温一遍高中背诵《长恨歌》的噩梦?我可以免费给您背一遍的。”

我连连佩服:“猴赛雷啊,不必了,不必了。”

我们找到同来的其他六位球友,商量了一下接下来的安排。最后决定先去一家越南粉店吃晚饭,吃完去樱桃溪边上的一家韩国卡拉 OK 店唱会儿歌,然后再回科林斯堡。饭桌上,我说自己非常喜欢越南粉店的生辣椒碟,总是嫌不够辣。欣羽听罢,把她的辣椒碟推给了我,诡笑着一点头哈腰,伸手示意说:“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辣者留其名!英雄,请!吃完一会儿唱歌时我再给您点一首《辣妹子》,今天辣个够!”

在韩国店内,等我唱完一首《恰似你的温柔》,欣羽嘲笑我:“您这歌技明显不如球技嘛,这么硬的唱法,愣是把这首歌唱成了《掐死你的温柔》,哈哈!不过我也很喜欢邓丽君的歌。”接着她便点了一首《在水一方》,我听着心想:倒是很应景的歌,这音色也不算顶尖,但节奏和音准都准得惊人。随后大家都唱了些什么歌我已记不清,只记得她有一首《秋天的海》惊到了我,因为那正是当时我自己最喜欢的一首歌。

苏慧伦唱“夏天过去了就不会再回来”,而我,连夏天是什么时候到来的都不知道,就更不知它何时过去。

渐渐地,我在学校的球场上狼奔豕突之余,会扭头看看门口,看那位雀跃的球友到了没有。就这样,两年时光转瞬即逝。上周我去学校体育馆打了最后一次球。往常我经常与欣羽打到最后闭馆,但这次因为场馆里要布置第二天的排球比赛场地,便把所有人提前轰了出来。我默默地与欣羽沿着走廊走出体育馆,心情有些沉重。尽管我预想过这告别的场景,但真到了这一刻,我仿佛变成了木头人,不知该说什么,不知该做什么。欣羽脸上没什么特别的异样,但我还是在她一贯的嘻嘻哈哈里察觉到了一丝离愁别绪,只是它若有似无,反而让我更加伤感。

不然叫她在校园里散散步吧?可是这种提议似乎太突兀,而且也不合适。我没多少时间踌躇,因为两分钟后我们便走到了停车场。我鼓起勇气,忐忑着讲了一句有些超越分寸的玩笑话:“我和我的猫都会想念您的。”她看着地面笑了笑,点点头,没说什么。我们便钻进了各自的车,一个向南,一个向北。

当然,我并没有养猫。

六月初四,流萤幽幽。形单影痩,新月如钩。

这一周我忙着辞别众多师友以及搬家打包,昏头昏脑也没再去细想这球场之别。直到我真的坐上了离开科林斯堡的巴士车,紧绷的心松弛下来,雨水模糊了视线,我才终于意识到——麻烦了。

三、一眼万年

两年后的零七年,我因为在美身份转换出了点问题,不得不回母校一趟取资料和开证明,但我特意没有告诉欣羽我要回去的消息。我在云杉楼办完事情后,便沿着田径场走到大学路,然后左转来到克拉克楼。

楼里除了走廊墙上一些装饰物和海报,基本没什么变化。一样的研究生小隔间,一样的机房,而那台总是卡纸的惠普打印机,让我不得不想起当年每逢期末都要打印复印大堆资料来抱佛脚,当真是“一想起当年的考试,复印纸便落满了南山”。

我从兜里掏出一个小塑料盒,放在了打印机旁边的一堆杂志旁边。这是一套卡片的小盒子。去年我提起有朋友给我带来一套诗人词人卡通头像和代表作的卡片,欣羽表示有些羡慕,于是我就将卡片寄给了她。因为盒子有些厚,我就没塞进信封。趁这次回来的机会,也算是千里送鹅毛,把盒子送了过来。我想等我走了之后再通知她来取,免得撞见她后送这么个破盒子显得蹊跷和尴尬。

听说她后来从一楼搬到了二楼,现在的小隔间就在我当年的隔间隔壁,于是我假装去重游自己的“绝情坑”,转悠着上了楼。楼上比较安静,欣羽的隔间里也没有人,大约这个时间学生们都去上课了。我突然担心楼下的小盒子被清洁工当成垃圾收走,于是又下去把它拿上来,放在欣羽的书架上,然后就匆匆离开了。

从楼里出来,我继续沿着大学路向西走到子午路,然后往北走到学生体育馆。在我读博的日子里,这条路不知走过多少遍。恍惚间,我又走回了学生时代。

* * *

体育馆门口右侧是个很高的攀岩馆,它的屋顶是锐角三角形,锐角伸出去五六米远,下面有一束五根钢管支撑着那块锐角屋顶。这束钢管从半空分散开,就像分开五根手指托着屋顶。其中食指伸得最远,托着屋顶的最尖端。

周日晚上欣羽第一次打完球从体育馆出来,我扭头跟她说:“你快看这五根钢管,四根在下,一根在上,这不就是我刚跟他们讲的正手握拍姿势吗?”

欣羽一声嗤笑:“您这眼神与脑洞啊……我看从此以后,不然就叫您独孤球痴算了。”

我说:“我的独孤名号确实是已经收集了一大堆,再多一个不算多。说正经的,打好羽毛球确实需要锻炼指力。有空的时候来这儿练练攀岩也不错。”

“您攀过吗?”

“当然攀过。别看这一大块破石头从下面看着好像没那么高,人爬上去之后往下看还是有点怂的。我攀了一次后,两股战战地获得了‘独孤求下’的光荣称号,就再也没爬过了。我那教语文的小学体育老师早教导过我: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放弃!”

“那您还叫我来爬?”

“对啊,因为‘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嘛!”

“请……请问这与我攀岩有咩关系?”

“来,好不容易我语文比你好一回,我给你解释一哈。秋,别处的人不懂,你晓得撒,在你我的方言里都是往上爬的意思。所以,空山新雨后呢,就是说这座攀岩的空山站在欣羽的后面,然后天气晚来秋呢,意思是说天晚的时候,请你来往山上‘秋’。”

欣羽蹲在了一盏路灯下,双手环抱膝盖,头埋在腿中间,笑了有半分钟时间。青色的夜空下,我看着她雨丝般四散的长发以及听着咯咯的笑声,无端想起王维的“雨中山果落,灯下草虫鸣”。也许是因为那笑声撒落了一地,引得虫子也跟着唱起了歌。

* * *

我不敢更多回忆,开始往回走,来到克拉克楼对面的摩根图书馆。我研究生的第一年就泡在了这里,每天赶作业、读文献,直到九点甚至十点多才回家。那时候虽然学业有些忙碌,但日子简简单单,没什么心累的事情。年轻真好。

我在图书馆里逛了一圈,准备出门时,突然在右边的咖啡厅靠窗的座位上发现一张熟悉的面孔。她本来在跟一个美国人谈话,不经意间也看见了我。那一刻,我体会到了什么叫惊雷无声。显然,她很惊愕,很快收回了目光,但立刻又看过来,再次确认。我朝她微微一笑,想了想,退回到书架前随意抽了一本书,在阅读区找一个能看见她的座位坐下,等她和那人谈完。

然而我等了四十分钟,他们还没结束谈话。欣羽穿着一件很正式的白衬衫,也许是这几天正忙着找工作的事情。我不想打扰或为难她,而且已经约了朋友吃晚饭,再不走就要迟到,于是我只好把书放回书架,出了图书馆。在图书馆外面,我转身再看了一眼背对窗户的她。我很少主动看人,而这一眼,仿佛一眼万年。

晚上我回到校园东面的贝斯维斯特酒店。房间里静悄悄,只有旁边床上小儿均匀的呼吸声。如两年前风雨离别那日一样,我又一次辗转难眠。

寤寐中,我看到邮差在我家信箱前停了一下,于是我赶忙奔出去。果然有封我等了一年的回信。我打开信封,信纸却是一片空白。白得像没有颜色的欲雨的阴天。接着,纸上一滴,一滴,又一滴。信纸渐渐湿透,化作纸浆,流过指缝,捧都捧不住。我下意识握紧了拳,在失落的空拳中惊醒。看钟,才五点二十。

梧桐树,三更雨,不道离情正苦。
一叶叶,一声声,空阶滴到明。

草草吃过早饭后,我便又踏上了归程。

四、又一个妈妈

零一年夏天,我大学毕业,还有不到两个月时间就要去美国留学,那是我能享受的最后一个国内的暑假。七月初,我到干妈家住了一阵。她家楼下是一个商场,总是放着震天响的流行歌曲。

记得有天晚上,因为下雨不便出门,他们一家人只好窝家里打麻将,而我自己在房里看书。外面放起了一首旋律很好听的歌,当时我不知道是什么歌,只听得开头不断重复“情深深雨蒙蒙”。后来我才知道是一部叫《情深深雨蒙蒙》的电视剧开始火了起来,不过我一直都没看。我也一直都不太喜欢青春偶像爱情剧,但也说不清为什么——狗血?不切实际?不务正业?虚幻?小资?油腻?那种高浓度的关系,给我的感觉就像韦小宝的杨大哥被斩去手脚、然后塞进定制的猪油坛子里。

这首歌的歌词从文字上来说写得很文艺大气,但漂亮的字词片段连起来的意思却让人不知所云,可唱不可读。不过其中一句“高楼望断,情有独钟”,应该是符合多数人对爱情的理想定义。然而我却觉得“情有独钟”只是个美丽的成人童话,甚至是一种人性的枷锁。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这样想,但我知道,这种想法至少从我十二岁就已经明晰在我脑子里。随着我长大成人,我渐渐意识到,打破这美丽的童话是一宗重罪,不会为俗世所容,所以我只能将这想法藏在脑子深处。

歌中还有一句“相逢不晚,为何匆匆”,它倒是印在了我心里。是啊,机缘之下,我与这个家庭已经相逢七年,重聚的行程却一年比一年匆匆。我似乎已经习惯了漂泊的生活。此次远渡重洋,还不知下次回来会是什么时候。尽管这些天我心里有强烈的不舍,但以我对自己的认知,我预感这种强烈的情感若干年后一定会淡化到我自己都难以置信的程度。我会找到新的家乡与家,新的人也会持续走进我心房。

干妈的女儿夏槿是我高一的同学。虽是女生,但为人有一股侠气,爱憎分明。与她不熟的人也许还会有点怕她,觉得此人惹不起,但熟悉之后便会知晓这位女侠其实有柔软细心的一面。

九四年我们入学没多久,班里同学就发现了我是唯一不去食堂吃晚饭的同学。一次语文课上学完《天净沙 · 秋思》之后,同桌和我开玩笑说:“这‘古道西风瘦马’是写你的吧?你看,你姓马,人又瘦,每天晚上还喝西北风。”于是后来我得了个外号,叫马秋思。不想这句玩笑话被后排的夏槿听到,后来她回家忍不住对她妈妈讲了我的情况,从此我们便开启了一段至亲的缘分。

我永远记得那年十月八日晚的那场毛毛雨。阴历九月初四,时节寒露。天已微凉,我依旧穿着一件单衣,独自走出校门,第一次上她家。我从小以吃苦耐劳为傲,所以这种小雨里绝不会打伞。一会儿我的衣服上便蒙上一层水雾,感觉潮潮的。眼镜沾上很多细小的水珠,路灯的光也模糊起来。路上见到的多为黑伞,偶尔会出现一顶花伞,但无论什么伞,我都难以看到伞下的脸。仿佛街道上并没有人,而我只是穿行在一条湿哒哒的蘑菇道上。

那一年,甘萍唱了一首《潮湿的心》,流行遍全国的大街小巷。我也极其喜欢这首歌。

是什么淋湿了我的眼睛
看不清你远去的背影
是什么冰冷了我的心情
握不住你从前的温馨

在我潮湿的心里,从小便有一个个远去的背影。那都是妈妈的背影。干妈是我遇到过的最好的妈妈,但我知道她也会成为一个背影。就像卖火柴的小女孩的每根火柴都会灭、奶奶会变成墙上的幻影一样。

即便如此,从九四到九七这三年中,我还是受到了一位妈妈的最大关爱,甚至是宠爱。那是以前从未有过的感觉,而我也不知为什么我值得被一位本来是陌生人的女性照顾。除了我,她还收了夫家一位山区远房亲戚的孩子作干儿子。这孩子叫王明,在我和夏槿的隔壁班。每逢周末,干妈要么亲自下厨做一大桌美味的饭菜,要么带着我们三个出去下馆子饱餐一顿。我对木姜子和肥肠的瘾,便是这个时候埋下的。

虽然干妈从一开始就喜欢笑话我寡言少语,但我心知她对我有些偏爱。比如晚上王明去洗淋浴时,她一边看电视一边会嘟囔:“王明每回洗澡都摸批滴要命!”(“摸批”的意思是拖拉、磨蹭)其实我明白她是想让我能早点洗了早点休息,怕我等太久。而且我也知道,我洗澡速度一点也不比王明快。又比如有一次夏槿与奶奶在电视频道的选择上争执不下,我便说:“夏槿你才十六岁而已,以后多的是时间可以看电视,就依了奶奶的选择吧。”干妈听了连连附和,说夏槿不如我懂事。我从来都不觉得自己是个懂事的孩子,甚至可以说是非常不懂事,只是她们争的频道我全都不感兴趣而已。平日里夏槿打扫卫生和做饭都是一把好手,还会陪老人家打麻将,有时还为每个人掏耳朵,比起一天到晚只知道闷头看书的我,明显强多了。

记忆中,这些年我只为干妈做过一件小事,也只收到过她一次轻声埋怨。九八年,我大一放寒假回家,在她家烤火看电视时,她说自己肩膀疼,破天荒地叫我帮她按摩一下。那之前她从来没喊我帮过任何忙。我也从来没给任何人按摩过,不知怎么按。感觉她的肩膀很厚很僵,而我的手很无力。最重要的是,那一刻有一种前所未有的强烈陌生感朝我袭来。因为我突然意识到,我长这么大,几乎没有身体接触的记忆。捏着她的肩膀,让我感到非常不自在,惶恐、尴尬、羞耻、茫然不知所措的情绪在我心中翻腾。我希望她可以快点叫我不要按了。确实是还没按两分钟,她便说好了,大约是不想我累着。

他们一家早都习惯了我的沉默性格和来无言、去无声。王明和夏槿每次出门前都会大声喊一句“妈妈我走哒哈”,而我只是闷头跟他们走。我记不清是大二还是大三的暑假里,我从他们家出发去火车站回学校时,又是闷声出了门。她本来在厨房里忙活,大约是听见了屋里的人出去的动静,连忙端着一饭盒凉拌香菜和一饭盒腊肉追下楼,脸上有些不悦,轻声责备我太不够意思,走都不说一声。要是晚一会儿,我可能就拿不到她捎给我路上吃的两盒肉和菜了。我感到有些脸红,但我实在是说不出“妈妈我走啦”这种话。后来到了学校,我在信中向她道了歉,哪怕我知道她并不会真的怪我。

真正封住我的嘴的其实并不是“我走啦”这三个字,而是“妈妈”这个称呼。我很自责,也知道大约全世界都会责怪我吧。对我这么好的一位妈妈,我竟然从来没叫过她。我开不了口,因为我从没对着任何人叫过妈妈。

甚至连“干妈”这个称呼我都没叫过。她也是稀里糊涂就成了干妈——我高中毕业后,她才第一次造访我家,然后在饭桌上我热情欢喜的家人们就帮我叫开了干妈。

无论我心里觉得她有多亲近,我都很难在行为上明示出来一分一毫。有什么东西在死死挡着我,我不知道那是什么。

自幼时起,有不同的女性给过我妈妈的短暂感觉。我六七岁时,一次大婶开玩笑骗我说我是她的儿子,当时我都信了,晚上在床上想了许久,心里有些暗喜。小学四五六年级几乎每年的暑假我都在姑妈、舅妈、姨妈家度过大部分时间,和她们的孩子同吃同睡、打成一片、乐不思蜀。初中我寄宿在一位幺妈家,她儿子与我同龄同校,一起走读了两年。小学一二年级的语文老师对我格外照顾,可能是因为她丈夫与我爸爸关系很好。有一次我考试考了满分,她坐在讲台上奖励了我一顿抱抱。时值寒冬,讲台旁的地上生着一堆火,老师的怀抱却更温暖。最令我惆怅的是小学三年级的语文老师,年轻漂亮,见我总是用一支出墨不利索的圆珠笔费劲写作业,便悄悄把我叫到办公室,送给我一只钢笔,并鼓励我一定要用功读书走出这山村。说话间,盈盈秋水中满是怜爱。那时我尚小,不知道这位老师是从哪里来,而半年后我也不知她去了哪儿。我用尽半生回忆,只想起她似乎姓刘。

我与夏槿的关系自然也日渐亲近,不过我早知她已心有所属,所以我也从没起过别的心思。唯有高中毕业的暑假里,有天我和她争论起一件事,心里突然生出一股醋意,跑进书房写了几句有些超越分寸的话,但旋即又后悔了。她隐约猜到了我写的是什么,然后倔强的脾气上来,非要我把藏起来的纸条给她看,而我怎么都不肯,逃来逃去。抢夺半天后,她没想到,我竟把那张纸条吃进了嘴里。

我永远记得九四年十月九日早晨八点左右,我在梦中听到房门外有人轻唤我的名字。那是夏槿的声音,在叫我起床。我竟然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一觉睡了那么久。世上竟然有那样轻柔的声音。那真的是在叫我吗?

像一阵细雨洒落我心底
那感觉如此神秘

五、意外的反弹

九一年九月,我带着爹给的五张五毛钱票子来到田畈中学。初中虽然也有少数恶劣的老师,但总体而言素质比小学明显要高;在这里至少不会再有被一位满身酒气的红脸数学老师打骂,或是被一位仿佛虐待狂的语文老师一斜眼看得心惊胆战。这里是全新的生活——每天自己买早饭、打水洗澡、洗衣服;除了上课,一切自己做主安排,甚至可以每天留出五分钱去小卖部买包瓜子。十二岁的我,都以为自己已经成人。

教室里我的座位在第一排,左手边隔着走道是赵倩倩。她身上并没有什么出众之处,完全可以用朴素来形容。两条普通的马尾辫,双眼皮,大眼睛,相貌平平,双手的皮肤有些粗糙,手指修长。整个人有一种与同龄人不相称的成熟,有时候我甚至感觉她的双眼皮仿佛是皱纹。她有时会沉浸在某种快乐的想象中,脸上流露出不由自主的笑。我只能看见她右脸的酒窝,不知她在想什么。

我听说她还有个弟弟,家里条件也不太好,于是我猜测她可能小学时就帮家里干过不少活,所以与班里大多数四体不勤的孩子相比显得非常干练,也让我暗暗钦佩。

有一次她的笔掉到了过道上,我连忙殷勤地侧身下去帮忙捡。不料她自己也迅速地弯腰去捡,结果两个头便在过道上撞了一下。我把笔丢回她桌上,她只是依旧神秘地笑笑,有些不好意思。

到了第二学期,班主任重新调整座位。我惊喜地发现我们被调成了同桌,于是觉得每天待在教室里的动力都增加了不少。这也许带来了个副作用,就是我的学习成绩也稳步上升。不过到了学期末,发生了两件令我沮丧的事情:一是我听说她与班里一位同村男生好上了;二是班里的尖子生被重新分配到了另一个班,分走的同学也包括我。

后来的两年里,我不再常见到她,就算路上遇见,也很少说话。我印象深刻的一件事是初三时,她与我当时的同桌不知何故发生了矛盾。我这位同桌在学校里很有势力,不过平日待我还不错。她带着几位姐妹冲到赵倩倩的班上一通恶骂羞辱,而赵倩倩偏偏不怕这一套,强硬地骂了回去。这一幕冲突,让我心中弥漫起深深的无力和无助感,极其难受。人为什么不能好好相处,总是要彼此争吵攻击呢?

初三下学期,我后排分别是郑媛媛和杨小菊。郑媛媛是班长,开朗大方,成绩也很好。杨小菊则相反,内向娇羞,学习成绩在班里垫底,但大家都知道她是学校里的混混头子的女朋友,所以一般没人敢招惹她。直到有一天,我们得知那混混头子甩了她,班里同学对她的态度便转变了。大家的言语行为里有些瞧不起她,这让我不禁对她怜悯起来,有机会便转过身去帮她辅导功课。见她的物理成绩有起色后,我得意地自己出了一道巧妙的电路题给她做,而她竟然解出了正确答案。

也许是那天我脸上的欣喜放出了过度的信号,放学时她传给我一张纸条。回到宿舍,我趁没人时打开纸条一看,顿时就像被同时浇了一盆热水和一桶冰水。其实我有预感,知道那张纸条写的会是什么,所以我本以为我应该会是开心地得偿所愿,然而并不是。我并非担心被人发现早恋,而是困惑地意识到,一个我有好感的人喜欢我,竟然会让我感到厌恶——我可以喜欢你,但你绝对不可以喜欢我。我心中有一道厚重的黑影,一旦感知到有人表达出喜欢我的意思,那黑影便会吞噬她。我苦思冥想多年,也没想清楚这道黑影从何而来。

从那以后,我不再帮扶她的学习,甚至还会对她的纠缠感到不耐烦。在我的冷落下,这朵小菊花渐渐凋萎了下去。我很愧疚,却又无法对抗或理解我这近乎本能式的反弹。

离中考只有大约一个月时,班长对我的称呼改成了“老马哥”,向我请教问题也频繁了起来。那时班里有几位走读的同学非常善良,经常从家带一些新鲜饭菜,来支援总是用方便面调料包泡饭吃的我。这些同学里也包括班长。同学们一般称呼我“老马”,而我听着班长“老马锅”“老马锅”地叫我,感觉这个亲切的称呼有些异样,但只是把它当作了毕业前的一种不舍之谊。

不管怎样,中考终归来了。

二十多年后,一次偶然的机会让我联系上了赵倩倩的表妹,她也是我三年的同班同学,但初中毕业后就再无联系。她告诉并感谢我中考时故意垂下数学试卷让邻座的她抄。此事连同中考时发生的所有事情我已全然忘记,但我对中考前一天的一场雨记忆犹新。那天全体初三同学自由复习、活动。上午的时候,班长叫我中午在学校吃完饭后去她家复习,因为家里比学校安静,她也想请我再指点一下。我知道她住哪里,曾从她门口路过过无数次,但从没进去过。

这天中午下起了小雨,泥土气中混杂着陌生的不安、微微的悸动和些许的期待。我在教室里犹豫来去,最终也没赴约。下午她回到学校,问我为什么没去,面上的微笑掩饰不住她语气中的失望。

当春雨飘呀飘地飘在你滴也滴不完的发梢
戴着你的水晶珠链 请跟我来

六、草垛里的伤痕

紧闭的大门内,昏惨惨的堂屋里,没有点灯。柴火棍子不断抡在背上,抽打声沉闷而有节奏。时远时近的哭号声渐渐收缩在某个墙角,渐渐嘶哑。终于,有半截棍子咔嚓断落到地上,随后另半截也落了地。哭号声变成了细声嘤嘤与抽泣的交替。我又一次听着外面这凄苦的摇篮曲,昏暗中不知身旁的弟弟是否已经睡着。但愿他已经睡着,但愿他什么都没听见。

但愿我也什么都没听见,或是全都忘掉。可是八岁的我躺在床上闭着眼睛也能看到:一只青筋暴起的左手揪着她的头发,她无法逃离,只能遭受一只右手的毒打,或是拳头,或是棍子,又或是脚踢。她蜷缩在潮湿冰冷的地上,双手死死护住自己的头,尽力从那只青筋暴起的手里往回扯头发,以减轻头皮撕裂的痛楚。我闭着眼睛也能看到从鼻孔淌过嘴唇的黑血和身上的淤青。

从头至尾,只有肉身发出的沉闷抽打声和惨叫哭号声,没有一句讲话声。打的人不说话,因为被打的人听不见;被打的人也不说话,至多“啊巴”“啊巴”地叫唤,因为她已经聋哑二十多年。

我无法评判是非,因为合野兽与神明于一体之人让人无法评判:若要评判家里这狂风暴雨的狂躁,又怎能对外面那风里来雨里去的辛酸视而不见?

我成长在善恶纠结矛盾的心境中。想痛斥那恶,却无法抹杀那沉甸甸的付出;想感激那善,却无法忘却那昏惨惨的噩梦。无论如何,我痛恨暴力、厌恶冲突。在别人家看到哪怕几秒钟横眉冷对的场景,都会让我感到紧张不安半天。小学与初中几乎所有男孩子都随口脏话,而我却连一句最简单的“他妈的”都讲不出。“妈”这个字对我来说太陌生。若把它用在脏话里去骂人,我感到它会反弹回我身上,反而伤到自己,更何况我也根本不想伤害别人的妈妈。

八八年深秋的一个下午,朔风已经有些刺骨,树光秃秃,天湿濛濛。我在放学回家路上的池塘边看见了黑子,它趴在池塘边的草垛前。我以为它是像往常一样来接我的。它看见我后,便起来摇着尾巴颠颠地跑到我面前。我和黑子走近草垛时,我才注意到,草垛窝里缩着个无声的女人。她一身单薄的脏衣服,头发凌乱,嘴唇和额头都破了皮。

见我经过,她抬起无助的眼神看了我一眼,随即又垂下了眼。我惊慌不知所措地愣在原地,黑子却径直走了。

萧瑟的秋风让周围的乡民都紧紧关上了大门,灰蒙蒙的天地间再无第三人。老天,若你悲悯,为何偏要让我看到这一幕?若你残忍,又为何要为这一幕漫天轻泣?谁,谁来告诉幼小的我,我该做什么?

逃啊逃,我要追上黑子。我要与狗换个位置。我宁愿趴到地上做一只狗,也不愿在那个草垛前接受人性的拷问与审判。

冬夜里雨还轻
冰冷刺痛我的心
眼里尽是你茫然的表情
我想为你写上一首歌曲
也许从此忘了你

七、如愿,或不如愿

已经是半夜十一点半,希尔顿的旋转门慢了下来,而雨依然在下。如我所愿,欣羽没有回复我。于是我起身穿过酒店大堂,上了电梯回房。

路过旋转门时,我想,虽然这门将人与人硬生生隔开,但起码它还一直在旋转、让人群可以流动,而不是一道阻挡他们的门。就算是下雨天,它也依然可以不断带进来外面的新鲜空气,而且不会挡住视线。小时候我讨厌下雨,因为下雨就意味着锁门,而门关上后,堂屋就会变得湿漉漉、昏惨惨。

我期待光。最好是阳光;若没有,那么阴雨天的冷光也行,起码那是亮的。可惜,左边的门板只有一条竖缝,右边的门板有两竖缝一横缝。我只能站在门后,闻着雨水浸泡门漆的味道,用一只眼沿着一条一条缝去看外面。这条缝后,艾叔打着伞、扛着鱼竿出门去了,我好想跟他去钓鱼;那条缝后,李姨穿着雨衣,挽着一把苕藤回来了,我也好想吃苕叶。可我太矮、太无力,打不开这门。然而就算能打开,还会有雨水冲进来,让我无处落脚。算了,还是回屋老实待着吧……

* * *

第二天早上,我终于收到了欣羽的回复。“能想出来用这种方式给人发消息,真不愧是您呢!”她写道,“不好意思哦,昨晚我因为时差关系,九点就睡觉了。”我说没关系,我本来也就是赌这条消息不会被看到。然后我得知她已经准备收拾动身去机场搭中午的飞机回去。看样子,我手里这本书是无望直接交给她了。

午饭后,我在无聊中坐上十六街的免费电车,打算看看这条著名的商业街有没有什么值得一去之处,最后再到终点的联合车站看看明天去机场的火车时刻表。没想到电车刚开了一站,我再次偶遇昨天在会场遇到的那位和欣羽在一起的学妹,她也要去机场。闲聊间她提起欣羽的航班因为天气原因取消了,我听后心里一阵窃喜,心想也许今晚还能有机会“偶遇”。哪知学妹紧接着又说,欣羽改签了下午的航班,现在已经在机场候机。于是我在电车上看着窗外,若无其事地坐了一次过山车。

双双的背影
又泛起昨天的邂逅
相识纷飞雨中
会否与她这原地相逢

我早早就学会了若无其事,我的一生都在若无其事中度过。每当我捕捉到孩子转瞬即逝的委屈瘪嘴,或一双眼睛里的一刹亮光,或闹哄哄饭桌上一句无人听见的低声辩护,我都会若无其事地看着地面或看向半空。而无声的惊雷,却会在我心中轰鸣许久。

每当我看到会笑的眼睛弯成一条桥,我便下意识阻止自己——我相信桥那头是到不了的终点,而上桥,只会毁了那条桥。

这些年来,我与欣羽的联系一直都极其稀疏。我手中除了寥寥几封信之外,就只有一张紫景天的照片。那是认识欣羽不久后,她在校园一处下水道口随意拍到的一簇茂盛的野花,有白的、粉的、红的、紫的。如今重看这照片,我莫名忆起那最后的球场上,身着白色运动短装的欣羽,左膝不知为何有一块淡紫。我想问,但最终没问。那时我还有很多很多的问题,全都没答案,包括一个最重要的问题。

就这样,我们分别后几乎在静默中度过了两年。这静默让我煎熬,却又无可奈何;偶尔拿起笔,胡乱写些文字聊以自慰。“休对故人思故国,且将新火试新茶”,东坡说得未免太轻松。两年后的一天,我终于知道了,在那个流萤飞舞的离别之夜,她低头笑笑,没看我,眼角却已泛起了泪光。我后视镜中越来越远的那辆白车里,决堤了一场无人知晓的滂沱泪雨。

丹佛匆匆与君一别,已是十余载。十年来,那场滂沱泪雨化作了断断续续的小雨,犹在心头淅淅沥沥。我见过很多迷迷蒙蒙的下雨的日子,但再也没见过欣羽。

也许……也许我,真的应该庆幸这结局。